日期:2017-11-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户口只要没迁出分地补偿就有份 专家提醒: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点评专家: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王琇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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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1“出嫁女”要回分地补偿款
莫新初是莫家坪村的坐地户,虽然她已经嫁到了外村,可自己和女儿的户口却还留在村里,并承包着责任田。
最近,莫新初听说村里的一片荒地被占了,村委会得到了270万元的转让补偿款,且经村委会召开“村民松原市哪家癫痫病医院好集体讨论”后,决定按人头分配,每人9000元。
“我们娘俩就是1.8万元呀!”莫新初一直等着发钱。
可没高兴几天,闹心的事儿就来了。村委会分钱时,没有莫新初娘俩癫痫病患者心理的,村委会给出的理由是:“莫新初已嫁到外村,不属本村村民。”
莫新初越想南京治疗癫痫病专科医院越闹心,有地、有房、有户口的,怎么分钱就没有我们娘俩的了。莫新初一怒之下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村委会所得的270万土地补偿款为征地人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该补偿款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要是具有该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应该平等享有分配权。判决如下:被告莫家坪村民小组二组补发给原告莫新初、莫义建(莫新初之子)土地补偿费各9000元,合计18000元。
宣判后,莫家坪村民小组二组不服,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事论事
2拿回补偿,合法合理
我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王琇瑛认为,法院一审判决依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王琇瑛谈到,本案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
关于土地补偿款属性问题。综合案情分析,上诉人分给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具有普遍性和福利性的特征,应属于土地补偿款分配。
关于原告“村民待遇”资格的认定问题。莫新初婚后有权将户口留在原籍,其户籍未迁出,仍然是莫家坪村二组的成员,其子莫义建户口随母亲。因此,被上诉人莫新初、莫义建是上诉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
关于本案是否由法院受理的问题。上诉人分配土地补偿款是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为基本单位分配的,其拒绝分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有权以此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正当权利。因此,本案中不应由法院受理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事实清楚,拿治疗癫痫病的医院回补偿款合法合理。案中莫新初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运用了“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值得鼓励的。
本报记者崔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