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5-1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 法院依法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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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犯罪后被判社区矫正管理的王君(化名)在缓刑期间,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近日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王君成为格尔木市首个因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而被撤销缓刑改判收
犯罪后被判社区矫正管理的王君(化名)在缓刑期间,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近日被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王君成为格尔木市首个因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管而被撤销缓刑改判收监执行的人员。
据悉,去年7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君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要求王君在居住的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监管。但是,王君并不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在接受社区矫正监管期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受到多次警告、记过处分后仍对抗管理教育,故意逃避监督管理。于是,社区矫正委员会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建议,对王君撤销缓刑。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原判决中对王君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判处王君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作者:王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