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居民楼刷标语称发现小偷必打死引争议(图)
2008年04月29日大洋-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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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语与广告画中挥起的臂膀还真有点“相得益彰”。
文/图 董哲
“发现小偷必打死”,昨日,家住东莞常平正成步行街对面居民楼的颜先生向报料称,正成步行街旁的一栋居民楼墙上被人刷上了一条“凶狠告示”,看了让人很“不舒服”。
对此,市民中有赞成有反对的。而法律人士称,这种标语是不妥当,也是不合法的。
市民:每天出门抬头就见“狂语”
颜先生告诉,不久前,他刚租住在常平正成步行街对面的永安楼的八楼。有一天出门走到楼道间,透过窗户他突然看到对面步行街旁边的一栋居民楼的墙上被人用黑色的油漆,刷上了“发现小偷必打死”的警示标语。
“自从我看到那条标语后,脑海里老是抹不去,每天出门都要不由自主地朝那几个字瞄几眼。”颜先生说,最初他看到那几个字觉得还比较新奇,很有“震撼力和杀伤力”,但后来看得多了就觉得很扎眼,很不是滋味,“特别是‘打死’那两个字看了令人很不舒服”。
昨日上午,来到位于常平振兴三街旁的永安楼。顺着电梯上到四楼的平台,朝对面的居民楼一看,果然见“发现小偷必打死”七个大字赫然立于墙上。通过楼梯往楼上走,通过每层楼过道的窗户也可以看到这些字。
争议:是否要打小偷市民各有说法
对于这样的警示语,曾经被小偷光顾过多次的蔡先生称:“如果真的有小偷再来我家,让我逮住,我真的想打死他!起码也要把他打残废,这些人太可恶可恨了!”
有些市民告诉,如果小偷太猖狂,偷了东西还伤人,“那肯定饶不了他,不把他打死,也要好好教训他一顿。”采访中,很多人表示,抓住小偷为了解恨可以打两下子,但不能下手太重,更不能将其打死。另外,还有一些市民称,不会打小偷,会报警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而住在刷标语那栋楼上的群众告诉,他们那里确实发生过几起盗窃案件,后来不知道是谁想出了写标语这个办法,不过,“标语写上后,还真的没有再被偷过啥东西了。”李先生称,看来标语还确实起了一些警示作用。
警方:发现小偷要报警处理
针对这个“警示标语”,采访了当地警方。有关民警告诉,市民这样做,无非是想“吓一吓小偷”,或者是警告小偷“这里已经有防备,不要再过来了”。
民警表示,其实市民发现或抓住小偷,有时在气头上难免会动手打一下他们,但一般不会打死人的。“而且法律也不允许打人的,遇到此类案件,群众一定要报警处理。”该民警强调说。
律师:这种标语不妥当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认为,这种标语是不妥当,也是不合法的。他说,市民发现小偷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只有公安机关才是惩罚犯罪的职能部门。由于盗窃类案件根据数额大小,一般分为违法、犯罪、重大犯罪三种情形,一般违法与犯罪是不至于严重到将嫌疑人打死的。
张元龙称,盗窃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小偷通常会抵赖。因此,市民将他们移送公安,由他们专业取证,市民提供证据,从而能够更有效地追究嫌疑人的法律。
另外,对于小偷这类案件涉及到整个社会问题,有的属于未成年人,对其则以处罚和教育为主,惯犯则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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